您的当前位置:

案件风险防控

案件风险防控



  督促银行业机构继续开展“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严格执行岗位交流、岗位轮换、近亲属回避、干部休假“四项制度”,加强对防火期及重大节假日时期案防布控。开展案件风险排查,重点排查内控薄弱机构,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跟踪问效。完善《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案件举报奖励办法》,案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和高管人员“引咎辞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