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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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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提高准入权威性。全年实施行政许可111项,其中,机构设立、变更等27项,人员准入84项。修订完善《大兴安岭银监分局非现场监管工作流程》。全年参加被监管行工作会议9次,走访被监管对象17次,约见机构高管谈话20次,发出监管意见书4份,发出风险提示18次。按省银监局统一部署和自主立项,开展现场检查16项,派出检查组29次,累计检查机构39家,累计投入工作日578个,检查业务金额356 100万元,发现问题51个,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5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