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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综述



  2012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落实省公司“坚持效益中心,把握合规原则,强力推动转型,持续夯基固本,实现市场份额稳中求增,销售能力由弱变强,效益水平不断提升,客户服务根本改善”年度总体工作部署,持续推进销售能力、管控能力、盈利能力和服务能力建设。围绕有效益发展目标,推动思想观念更新和思维模式转型,增强效益经营意识,强化各层级执行能力建设,狠抓经营发展举措落地实施。制定出台2012年县区支公司“开门红”、“双过半”等阶段性及年度绩效考核奖励政策,落实“按旬抓进度、按月抓督办、按季抓考核”督导跟进方案,推进年度总体目标和阶段性工作任务。依托电/网销等新兴渠道价格优势,开展为期百天“人保春季大回馈”活动,开拓家庭自用车市场。加强公关协调,拓宽合作渠道,与金融办、安监局、煤管局联合下发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性文件,签订林业工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一单。在全区系统开展非车险阶段性展业竞赛活动,分解落实增收计划,配套实行渠道发展双向考核激励政策,调动全员展业积极性。按照总量对等、分级分类、动态考核基本模式,开展渠道清分、薪酬测算、数据准备、模拟运行等重点工作,保证销售队伍人力资源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关注基础管理,强化业务流程关键环节管控。加强责任管理和流程管控,制定专项考核办法,逐案考核理赔时效,提高理赔内部流转速度。面向社会推出以出险索赔、事故救援、免费送单和续保提醒等为主要内容服务承诺,以人性化服务稳固和吸引客户,实现客户有效投诉为零。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取得历史上最好经营发展业绩。截至年末,全区累计实现保费收入5006万元,完成年计划100.61%,较2011年同期增长9.66%,保费规模首次突破5000万元;超过市场增速0.39个百分点;市场份额78.33%,同比上升0.29个百分点。赔款支出2047万元,综合赔付率43.45%,同比下降7.37个百分点;累计实现表结利润513万元,实现考核口径利润531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12.14%。全年缴纳营业税等税款3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