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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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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召开全区资产清查工作会议,下发《大兴安岭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管理办法》,于9月下旬完成地直部门和各县区资产清查。全区共完成562户行政事业单位和26户地方国有企业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