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工商管理
综述
2012年,全区工商系统优化服务,强化监管,提升效能,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在服务经济发展上出台《地区工商局关于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利用大兴安岭电视台黄金时段举办兴安“三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黑龙江省著名商标、大兴安岭知名商标)和兴安名企展示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红盾护农、保护商标专用权、打传规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节日市场、旅游市场等专项执法行动25次。全年查处食品案件55件、农资案件49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47件、广告案件19件、合同案件8件,取缔无照经营311户,引导办照375户,纠正不规范有奖促销行为13次。向政府争取“3-15”、食品安全、查无(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等财政资金47万元。全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807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04万元。按省局要求完成19个工商所形象建设“十统一”改造任务。开展“三长三访三求”活动及“3-15”活动,召开全区第四届消协理事会。大兴安岭地区消协被国家消协授予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地区工商局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区“创业、创新、创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先进党组织和基层组织建设年示范单位,地区工商局食品科等7家单位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加区工商局登记大厅被评为全省工商系统“于雪梅式”服务窗口。全区工商系统有4个单位被评为全省工商系统先进集体,1名同志被评为全省工商系统先进个人,3个工商所被评为全省工商系统优秀工商所,3名同志被评为全省工商系统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