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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责任考核

目标责任考核



  3月,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印发《全区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新增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地方简史启动及编写等内容,针对考核内容将原县级志办考核细则修改为十个方面30项内容,地林直考核细则修改为七个方面24项内容,考核内容全面、合理、有针对性。加强日常工作监管,每季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年终配合地直机关目标责任制办公室集中对目标单位进行考核,按时向地直机关目标责任制办公室报送考核结果。开展地方志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经验被省地方志办公室《工作交流》、《黑龙江史志》刊载,在全省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