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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全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新农合)33 695人,参合率99.7%。人均筹资标准由2011年的230元提升到2012年的290元,医疗费用报销最高达8万元;政策内住院报销比例由2011年的70%提高到2012年的75%。截至年底,全区有31 005人次得到新农合补偿,合计补偿金额893.33万元。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妇女“两癌”、重症精神病、终末期肾脏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种疾病纳入新农合“重特大疾病”补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