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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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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永军,男,汉族,1958年5月出生,黑龙江省拜泉县人,中共党员,高中学历,现任呼玛县北疆乡临江村党支部书记。1975年,任马场农场机务队长,1995年,任临江村村委会主任,2003年,任现职。他严于律己、辛勤工作,平时注重学习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思想上与时俱进,结合本村实际出色完成各项党务工作。他注重学习,无论是在政治理论与专业知识的学习,还是在参加各种活动,都能站在党员群众的前列,以身作则做表率。他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为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坚持勤走访、多收集、细排查、早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户,大事不出村,事事不过夜,确保全村的和谐发展。在发展基层党员工作中,他坚持原则,对符合发展条件的同志,提出高要求,对不太成熟的同志则耐心引导,并鼓励继续努力。在他的领导下,临江村党组织每年吸收1~2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1名新党员。他秉承“带头致富、带领集体共同致富”的理念,充分发挥蜜蜂养殖的技术特长,通过在全村推广科技养蜂,带动村内养蜂产业的发展。2012年,村内有养蜂专业户10家,每户年收入5万余元。他结合临江村实际情况,在做好农业生产的同时,开发村域内的草场资源,鼓励村民大力发展规模化畜牧养殖,使村内规模化养殖初具规模,村内有专业养殖户6户,其中,饲养马300余匹,羊600多只,牛100余头,年实现总收入近百万元。他还动员村民充分利用农闲,开发林下资源搞创收,将蕨菜、都柿等山野产品采摘作为增收致富的一项收入来源。每年山野产品采摘一项可为每户村民实现近2万元的收入。他为临江村的整体发展始终坚持不懈的工作,带领党员干部定期清运村内垃圾,清理边沟卫生。为了让孩子们受到更好的教育,他带头为村小学捐款1万余元,添置桌椅、配置电化设备。他多方筹集资金3万多元,兴建村集体活动场所,为村活动室订购各种党内读物近10余种,购买科技书籍300余册,电化教育光盘30余盘。他先后获呼玛县优秀人大代表、呼玛县“十佳公仆”、地区劳动模范、呼玛县优秀农村致富带头人等称号。2012年,被评为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