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模范 冯永春,男,汉族,1975年1月出生,吉林省敦化市人,中共党员,中专学历,农业技术员,现为漠河县兴安镇二十五站村农民。他是一个有思想、有目光的年轻人,依靠党的富民政策和农业科技创业,针对本村昼夜温差大,无霜期短,夏季日照时间长,土地肥沃等自然实际情况,在镇政府倡导下,认准早熟高产农作物品种,每年报名购买政府引进的优良麦、豆良种。他耕种土地40公顷,有优良种子做前提,经过科学田间管理,在2007年风调雨顺的情况下,仅农业收入达7万余元。他是个敢于探索,敢于创造的青年人,年纪虽轻,但已有十七年的种地经验,他边种田,边摸索,根据地形,农作物品种和有利农作物生长早熟的条件,推广大豆大垄双行栽培技术,即把45厘米小垄改成65厘米大垄,同时,对大豆品种选择,播种时间,播种量及播种方式,使用肥料、农药、除草剂等,进行归纳总结。他敢于做为,敢于尝试。2008年夏季,连续2个余月干旱无雨,他四处联系,问价格,问性能,问质量,率先去呼玛购回一套近万元的喷灌机,带动本村3户农民购进,在一定程度上减缓灾情,保证了农作物产量。通过灵活的头脑和辛勤劳动,不仅使他掌握农业大田作物的种植技术,也使他真正成长为农村土生土长的土专家。在2009~2011年,连续气候不好的情况下,他却连续获得丰收,年收入均在15万元以上。2012年,他把眼光看的更远,在塔河县租种30垧土地。每当其他农民在选种、种田及田间管理等方面有问题时,他都实地进行指导,有时面对面与村民交流,讲解有关农业科技方面知识。他就是一个敢想,敢做,敢为人先的农民典范。他先后获镇、县、地级“农村生产能手”、“双培双带”先进个人,地区劳动模范等称号。2012年,被评为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