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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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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加强管理、控制风险、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为工作目标,实施企业绩效管理。制发《经营目标责任实施方案》、《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和《基层绩效管理活动实施方案》。机关16个部门、28个基层单位列入绩效管理活动范围。全年开展情况暗访10次、检查6次、抽查6次。印发局内简报13期,向地区绩效办报送信息65篇,采纳5篇,《大兴安岭日报》刊登1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