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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献劳模”活动

“爱心献劳模”活动



  【“爱心献劳模”活动】
  春节前向全国劳动模范发放“三金”补助29.89万元,向黑龙江省劳动模范发放慰问金3.05万元。发放2013年度全国劳动模范三金(第一期)3万元,发放全国劳动模范三金(第二期)12.42万元,通过邮政储蓄卡及时准确发放。春节前走访老劳模4名,各送去慰问金2000元,以及米面油等生活用品。“五一”期间和行署民政局联合开展“福彩送爱心”活动,慰问两名省级劳动模范,各送去慰问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