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民族工作
综述
【综述】
2013年,全区民族工作重点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按照省政府关于做好全省鄂族下山定居60 周年迎庆活动工作统一部署,完成鄂族下山定居60 周年各项迎庆建设工作,争取省民委民族资金6487万元,完成摄鄂族下山定居60 周年专题片、15首鄂族民歌MTV、《画册》和出版《鄂伦春族研究文集》等工作,地区为每户鄂伦春族赠送一台微波炉。参加全省第五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参演的10个节目中,获表演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2个,创作一等奖3个。为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争取省民委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609万元,少数民族事业费31万元。组织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学校和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民族乡学校10名优秀教师赴鄂伦春自治旗考察学习。指导鄂伦春民族乡申报全省第二批民族文化传承基地的相关资料准备。做好全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完成鄂伦春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城市民族工作等专题调研。到两个鄂伦春民族乡村指导黑木耳特色养殖业发展。推荐5名少数民族学员参加全区女、少、青干部培训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塔河县鄂伦春民族乡医院、松岭区政府、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被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