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
  把习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部队政治教育和干部骨干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发《军分区贯彻“省军区改进作风二十条措施”规定》。强化党员组织纪律观念和党性修养,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弘扬优良作风”专题教育和“正确对待婚恋,严肃国法军纪”教育活动。修订完善党委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措施,敏感事务和重大事项阳光运行,完善“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组织负责、机关对分区党委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建立党内、行政双重承包责任制。严格经济审计监督,对离任领导干部实施“阳光交接”。加强节日期间和重点敏感时期廉政监督,全年开展作风大检查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