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秩序整顿
交通秩序整顿
【交通秩序整顿】
深化“畅通工程”、“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和“三优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坚持科学管理、精细管理、系统管理,稳定开展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根据创建要求将各项指标量化、细化,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定期例会制和联席会议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按计划、分步骤推进创建工作。各地根据本地交通秩序管理的不同特点,采取具有针对性交通秩序管理措施,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制度,形成高压严管态势,打消交通参与者侥幸违法心理,鼓励每一位交通参与者与交通违法行为作斗争。突出重点时段交通秩序整治,结合不同时期、不同季节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特点,实行弹性工作制,有针对性采取警力,实行“错时错位”上岗,打乱工作节奏,叫违法行为人不能掌握执勤上岗的工作时间,杜绝违法行为人侥幸心理,提高打击交通违法的社会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