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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司 法 行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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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
  2013年,全区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地委政法委“三大建设”工作要求,确立“打基础、上水平,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各项工作。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法治县区创建工作全面展开。开展法律服务市场整顿,与地区中级法院、检察分院等有关部门下发文件,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人员中存在的收费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处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各类调解组织219个,调解矛盾纠纷1200件,成功调处1176件,调解成功率达98%。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全区回归刑释解教人员124人,其中刑释116人,解教8人,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加强衔接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进展顺利,全区累计接收矫正对象136人,正在接受矫正110人,解除矫正24人。组织全区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引导律师、公证员为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担当法律顾问,开展现场法律服务活动。年内为各类企业担当法律顾问55家,审查合同586份,出具法律意见书271份,代理诉讼333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全区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有新提高。积极参与依法治访,接待信访咨询1890余次,参与处理信访案件11件。全区各地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859件,其中涉外公证117件,办理公益性公证8件,接待来访人员396人次。全区56个单位全部通过“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漠河县、加格达奇区司法局和塔河县普法办主任分别被司法部授予“六五”中期普法先进县(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