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化解开展平安兴安建设宣传活动(地区综治办 提供)
【矛盾纠纷化解】
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开展对事关民生的5类53个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立项评估,准予实施52个,暂缓实施1个,从决策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风险。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期,实行地区每半月、县区局每周对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建立重大社会不稳定问题和重大治安隐患问题月排查报告制度,及时防范和化解不稳定问题发生。强化专门机关“大情报”信息系统建设,在基层社区开展平安建设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19个,调解矛盾纠纷1200余件;两级法院采取“五全调解”方式,民商事一审案件综合调撤率92.2%,二审综合调撤率65.7%,再审综合调撤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