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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管护

森林管护



  【森林管护】
  根据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森林管护办法》,完善《集团公司森林管护办法实施细则》,明确森林管护模式、任务、责任,规划设置森林管护站,林业局筹集资金建设管护站舍60座。按实际需求安排落实森林管护人员17 523人,落实11 709万亩林地管护责任,管护责任落实率100%。组织开展“兴安五号”等专项行动,查处各类森林资源案件130起,限期整改违规拨付加工原料问题18起,纠正贮木管理问题12起。行政处罚111人,取缔无证加工厂1家,收回林地179.5公顷,没收木材290立方米,累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