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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管

产品质量监管



  【产品质量监管】
  按照《大兴安岭林木产品质量管理方案》规定,严格实行产品质量管理。定期开展质量检验工作,在第一、四季度人造板及地板检测和第四季度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抽检15家企业10种32个批次产品,现场对产品规格质量及外观质量进行检测,抽取39张(块)样品,所有样品合格率均为100%。完成加工企业细木工板、中密度纤维板5个样品的委托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