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林木种苗培育

林木种苗培育



  【林木种苗培育】
  发挥国有苗圃优势,培育林下经济发展用苗,制定出台《苗木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大兴安岭林下经济苗木产业实施方案》、《苗木产业考核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在生产季节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秋季进行层层考核。2013年,全区培育林下经济发展用苗1.26亿株(其中绿化苗木1424.1万株、常规造林苗木10 014.1万株、经济林苗木1162.8万株),完成计划指标112%,保证全区造林绿化、林下经济对苗木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