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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管理

机构编制管理



  【机构编制管理】
  控制事业机构编制增长,硬性控制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停止审批自收自支事业机构,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期间编制冻结,坚持人员只出不进,对于职责弱化、任务减少的事业单位,空编收回统一调剂使用。巩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成果,压缩机构编制规模,全区累计收回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155名。全年筹备召开二次地区编委会议,研究审议通过15项机构编制调整议题。涉及机构编制事项全部通过内部调剂动态调整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