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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吃空饷”

清理“吃空饷”



  【清理“吃空饷”】
  印发《关于对“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大办文〔2013〕7号)、《关于转发黑编办〔2013〕38号文件的通知》,采取单位自查、单位自纠和组织督查三种方式先后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二轮清理“吃空饷”工作,清理“吃空饷”人员225人,其中,地林直机关和事业单位9人,县(区、局)2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