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以煤代木”工程
“以煤代木”工程
【“以煤代木”工程】
各地深入实施《大兴安岭地区巩固以煤代木工程2009~2013年工作规划》及五年巩固期的《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保证措施。2013年,行署煤管局加强五年巩固期收尾工作,通过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分阶段验收考核的方法,组成三个检查组到县、区、局、乡、镇、林场、边远村屯进行集中检查,督促各地巩固“以煤代木”成果,防止反弹。工程实施以来,每年可节约森林资源非经营性消耗99.6万立方米,增加森林生态效益4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