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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设
生态建设
【生态建设】
行署环境保护局与各县区政府、林业局签订《2013年大兴安岭地区生态区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部署2013年度大兴安岭生态区建设计划和工作任务。推动生态县、乡镇、村、林场创建工作,邀请省生态环保专家进行现场指导。截至年末,全区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个(全国面积最大,全境覆盖)、生态乡镇4个、生态村1个。创建省级生态县2个、生态乡镇35个、生态村73个、生态林场36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比率100%,创建生态村比率91.25%,创建生态林场比率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