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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行署环境保护局联合行署发改委、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工商局、司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信委等单位实施《全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医药行业等进行环境违法行为检查,出动检查人员60余人次,历时147天,检查企业37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秋季秸秆焚烧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定期环境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