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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定价

木材定价



  【木材定价】
  坚持林管局最低限价制度,制发《全区今冬明春原木产品结构指导意见》和《全区新材最低限价》。经济材目标售价实行逐月分解推进、监督制约机制。按照行署、林管局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确定的目标售价、全区年度木材销售计划、各林业局资源和材种等情况,制定全区目标售价、各月份分解经济材目标售价,并按月监督检查,跟踪问效。每月初召开一次木材销售运输视频例会,听取各林业局上月目标售价完成情况。2013年召开视频例会10次。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需求规律,全年5次调整林管局最低限价。对全区木材销售主要材种落叶松原木销售价格实行公示制,在《大兴安岭日报》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