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
加强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监管手段,将内控案防与机构业务准入、高管人员履职评价、风险检查频度有机结合,做到“岗位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通过派员参加辖内银行业机构经营管理工作会议、不定期走访等方式,及时了解银行业机构管理层经营思路、工作措施、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有针对性提出监管意见。对辖内银行业机构绩效考评制度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对银行业机构考评制度中存在的个别考评指标设置不合理、部分指标设置单一、风险合规考评力度不够、考评结果应用不全面客观等问题提出监管意见。按黑龙江银监局统一部署和自主立项,开展11项现场检查,派出检查组19次,累计检查机构32家,累计投入工作日803个,检查业务金额10.09亿元,发现问题49个,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5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