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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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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业务】
  以区域经济建设与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投放资源类、市场垄断类行业贷款,支持全区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建设及小企业发展。支持林业企业发展,向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9 697万元、向呼中林业局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支持招商引资企业,向大兴安岭云冶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1亿元、向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8520万元、向漠河砂宝斯矿业有限公司发放贷款5000万元;支持新兴产业项目,向大兴安岭林格贝有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1700万元;支持小企业发展,新增小企业授信客户12户,向漠河顺天选煤有限公司、大兴安岭环盛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林格贝有机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等17家小企业发放贷款22 025万元。全年对公贷款余额94 505万元,新增7710万元。加大个人住房贷款与消费贷款投放力度,个人贷款余额15 194万元,新增72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