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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国 税 征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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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
  2013年,全区国税系统围绕大兴安岭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强化科学征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保障林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2013年,全区国税系统完成各项税收收入45 781万元,为省局年度计划100.6%。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修订《征管业务规程》,实行调查和审批制约的管理方式。健全税收信息数据应用机制,完善税源管理体系,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全系统“六率”全部达标。推广网上办税和网上咨询服务模式,全区实现网上申报331户,网上抄报税125户。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及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全年检查各类纳税人394户,查补入库税款总额2064.8万元。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年产生52 538笔执法业务,实现零差错。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1.1亿元。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营改增”相关税法宣传,引导企业把握发展机遇,享受改革红利,全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纳税人1296户。参加全省国税系统“六员”高精尖人才递进式业务考试,一名干部获全省第一名。 2013年,地区局、漠河局、塔河局、呼玛局、松岭局、呼中局被重新命名为文明单位标兵,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首次被命名为“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先进系统标兵”,漠河局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评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