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十佳公仆” 【地级“十佳公仆”】
刘道旭,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黑龙江省绥化市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大兴安岭新林林业局局长助理、后贝加尔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1981年10月,在新林林业局碧洲林场综合队工作,1983年10月,在牡丹江铁岭河81658部队服兵役,1986年12月,任新林林业局碧洲林场工段长,1987年10月,任新林林业局碧洲林场销售股长、管护队长,2004年1月,任新林林业局碧洲林场副场长,2007年1月,任新林林业局塔源贮木场场长,2011年8月,任新林林业局新林林场场长,2013年11月,任现职。接任新林林场场长以来,面对林场施业区面积大、人员多,林场生产结构单一的实际,他深入调研,调整工作思路,到生产一线对林场的资源现状、经济形态和职工收入等情况逐一进行调研,绘制林场自然状况、林地面积蓄积、员工状况等图表10余个。他创新月分析、季考核,随时抽查的企业管理方法,在企业内部管理上整章建制,制定和完善35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40余项,同时严格跟踪问效,深入开展绩效管理。2012年,他带领全场职工节支近50万元,安全生产实现无伤亡目标,及时解决由林场托管的老上访人员、一次性安置人员等稳定问题。工作中他强化以森林培育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把营林造林、森林资源培育、林下资源利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林场职工从事营林造林生产,同时,引导职工探索林下经济发展之路。2012年,林场投资1000万元建成占地20公顷,集生态养殖、山水观光、森林旅游、野外垂钓、特色美食、休闲度假等为一体的新兴经济综合体“山水林间生态产业园”,推进了生态产业向规模化发展进程。他带领全场职工实施“家庭致富工程”,全场有120余名职工参与交通运输、机械修理、服装加工、建筑装修、养殖种植等产业经营,助推了林场特色产业的发展。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他积极为林场的经济发展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20余件。他时刻把职工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每逢重大节日都会筹集资金为困难职工发放福利,经常到作业区慰问一线职工,改造专业队员宿舍,修建专业队食堂,改善外站和瞭望塔的工作环境和生活设施。2013年,在全区防火工作现场会中,林场被作为典型向全区推广。林场先后获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省级“六个十佳”和谐企业,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先进单位,新林区安全生产、营林绿化先进集体等称号,他本人先后被新林区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称号。2013年,被大兴安岭地委授予全区第九届“十佳公仆”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