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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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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工作】
  全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呈捕案件4件4人,审查批捕4件4人。受理本院自侦部门报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1件1人,在规定时限内审查后报送地区检察分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件24人,审查提起公诉16件20人。法定时限结案率、案件准确率均100%。立案查处职务犯罪5件5人,其中涉嫌受贿罪2件2人、行贿罪2件2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1件1人,大案3件,挽回经济损失25万元。反渎工作在一季度即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位于全区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