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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
  对全区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完整性、真实性首次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建立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按3%比例抽查核实对象并委托有关单位开展抽查核实工作,经反复比对,对查询结果与本人填报不一致的,提出处理建议,上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向省委组织部转递32名地级领导干部及3名县委书记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