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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畅通县区建设

平安畅通县区建设



  【平安畅通县区建设】
  深化"畅通工程”"平安畅通县市创建工作”和"三优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坚持"总结提高、建立机制、全面发展”思路,开展交通秩序管理,提升城乡交管工作水平。各地成立由常务副县(局)长为主任,公安局局长、安监局局长、交通局局长为副主任,交通、建设、质监、工商、卫生、教育、宣传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区"平安畅通县市”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创建要求将各项指标量化、细化,提高工作可操作性。建立定期例会制和联席会议制,各县、区、林业局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听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制定阶段性目标,使创建工作按计划、分步骤推进。安委会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介,播发和刊登交通常识、法律法规,报道道路交通工作动态,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利用公路沿线护坡、围栏、悬崖、峭壁等刷写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对113台客运班车、17台客车、26台危险品运输车辆、1台校车启用GPS监控平台,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46处,设置"卡通警察”35处、安装车载电子宣传屏23个、增设警示标志277块,对危险弯道、冰雪路面防滑清理96处。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十八站林业局通过省级平安畅通县市评定工作,实现交通安全及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工作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