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基础性工作建设

基础性工作建设



  【基础性工作建设】
  



  工作指导 (地区综治办 提供)
  加强预防化解工作。发扬"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化解社会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林场),杜绝发生严重刑事案件、重大突发性案件和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全年调解矛盾纠纷2156件。针对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大批林业生产人员分流转岗的实际,及时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加强林区转型期间社会和谐安全稳定工作。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加强街面巡逻防控网等"六张网”建设,全区建成视频监控点2.1万余个,实现全区主要路段、重点地区、关键部位、居民小区视频监控全覆盖。开展政法干警全员进网格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区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的政法干警共2687人全员进入1035个社区网格内,共同承担起协助网格长、社区民警做好实有人口管理、治安防范等管理工作,有效强化基层治安管理力量。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八类主要案件发案率大幅下降,命案发案率创十年新低。加强边境安全、生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重点领域公共安全监管,严防各类重大安全事件发生。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区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站63个,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全部实行信息化录入、动态化管理。加强刑满释放、社区矫正、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命名表彰地级优秀平安单位262个。创作《平安兴安》主题歌曲,编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平安兴安根基》书籍,在新闻媒体开设《加强平安兴安建设》专栏,营造人人共建平安、人人共享平安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