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化”管理
"五化”管理
【"五化”管理】
实施网格化管理,立足"爱民、便民、利民、安民”宗旨,实现全区城乡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提高精细化管理程度。实施信息化管理,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加大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开通地、县、乡三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通道,促进信息互通共享。实施社会化管理,调动各方面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协作配合,拓宽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管理的途径和方式。实施法治化管理,依靠法律手段,解决诸多利益矛盾冲突、防范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等各项工作,保证法治化工作方向。实施科学化管理,在各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建立权责明晰、科学高效的平安兴安建设责任机制,将平安兴安建设目标、任务和绩效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内容,研究探索平安建设规律,提升平安兴安建设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