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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垦林地及占用林地清查

开垦林地及占用林地清查



  【开垦林地及占用林地清查】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开垦林地清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14〕2号),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于4月11日召开全区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区开垦林地及占用林地清查工作,下发工作方案。清查工作由行署资源局牵头,规划院负责技术支撑和统计汇总,各林地林权单位和有关管理单位负责现地调查核实工作。开垦林地清查工作分为准备阶段(1月至4月)、图班判读区划阶段(4月至7月)、现地核实阶段(7月至11月中旬)、属性库录入和统计汇总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四个阶段。期间,各林业局成立开垦林地清查领导小组,抽调设计队、管护员等技术人员参加清查工作。规划院在统计汇总的基础上,完成清查报告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