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廉政建设
【廉政建设】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农田道路维修、固定资产购置、大额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等事项,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地委十项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取消公务专车,将15台超标公车全部封存,上报行署统一处理。对超面积办公室进行腾退,按照规定标准重新分配。取消公款接待财务科目,杜绝变相公款接待和公款旅游,压缩"三公”经费36万元。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对机关作风、履职情况、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工作落实、服务基层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促进机关工作作风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