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区新农村建设综述 【综述】
鄂伦春族新村 (地区新林区新农村办公室 提供)
2014年,按照《大兴安岭地区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全区以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为中心,结合省级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主线,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创新投入方式和不断加大建设力度,使全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建设得到加强和改善。全区开展地级美丽乡村建设15个村,申报备案省级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村10个,通过验收9个村。截至年末,建成省级三星级以上星级村44个,占行政村总数55%。成立美丽乡村调研组,对农村环境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问题进行调研,形成《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环境管护长效机制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