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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

综述



  【综述】
  2014年,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围绕"继承发展、创新发展、安全发展”总体发展思路,夯实央行业务发展基础,协调辖区发展,围绕生态功能区建设、结构调整、林下经济等重点工作,出台金融支持林区城镇化建设、全民创业2个指导意见,转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机具抵押贷款等6个信贷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截至12月末,全区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83.31亿元,同比增加6.2亿元,增长8.04%;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6.25亿元,同比增加7.56亿元,增长26.35%;涉农贷款余额47亿元,同比增加3.31亿元,增长7.57%。加大向上争取政策力度,为法人金融机构申请支农再贷款限额1亿元,争取信贷规模9.81亿元,下调农商行存款准备金0.5个百分点,释放流动性近1600万元。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政策和工作机制,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做好下岗失业担保贷款和妇女创业贷款的组织管理工作,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40笔,总计0.44亿元。实施银企"定点定向”对接,与大兴安岭行署工信委对辖区企业发展情况、工业园区建设情况及企业进驻孵化基地等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走访8家企业,达成意向性贷款1000万元。2014年,大兴安岭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5 003 569万元,负债总额4 907 136万元。累计发放贷款875 328万元,比2013年增加151 222万元,增长20.88%。累计收回贷款812 808万元,同比增加269 559万元,增长49.62%。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收入(本外币)95 272万元,同比增加6232万元,增长6.99%,营业支出59 081万元,同比增加2997万元,增长5.34%。收支相抵,实现营业利润36 190万元,同比增加3234万元,增长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