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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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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管理】
  发展全辖同业拆借业务,累计成交44笔,金额31.8亿元,是同期的31.8倍。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1月至11月,全区累计结算额达6116万元,为2013年的7.41倍。票据市场取得新突破,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向哈尔滨中心支行申请开通再贴现转授权窗口,申请再贴现限额5000万元。组织开展"直接债务融资宣传月”和"黄金投资者教育主题宣传”等活动,提高金融市场业务社会认知度。配合上级行有序开展存款保险推出前的准备工作,做好《存款保险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的管理和配套工作。及时制订《大兴安岭地区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期的工作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存款保险制度工作专项应急预案》,成立存保条例征求意见阶段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程序和任务分工。通过信息专报方式,向行署汇报存保改革进展、意义及在存保条例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的工作安排。分别召开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大兴安岭地区存款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工作会议,传达和落实哈尔滨中心支行存款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全区法人金融机构存贷款日监测报告制度,建立网络等媒体舆情监测日报告制度,建立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确保辖区金融稳定和金融秩序正常,确保征求意见工作平稳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