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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宏观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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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
  2014年,行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落实地委、行署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安排和部署,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发展和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53.9亿元,增长1.8%;全口径财政收入17.8亿元,增长-7%;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4.3亿元,增长-27.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 941元,增长11.9%;农民人均纯收入9994元,增长12.3%;在岗职工年均工资34 854元,增长8.1%。推进政策资金争取落实工作,向上争取11类49个项目的补助资金6.9亿元。大兴安岭地区纳入第二批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名单。对《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和《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政策任务进行分解,分别形成26项和18项分解任务。对《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进行政策任务分解,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11个方面42条工作任务。按照"有利于经济转型,有利于民生改善,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推进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组织专项改革所涉及12家牵头单位,组织召开2次经济体制专项改革座谈会和1次经济体制专项改革工作会议,提出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法措施,编制上报《大兴安岭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经济体制改革要点》。推进产业项目建设,采取地级领导包大项目、部门实行领办、代办制、简化项目办理程序、完善项目建设跟踪考核体系等手段,为产业项目建设提供制度保障。2014年,全区重点推进产业项目55个,新建8个,续建47个,总投资139.2亿元,当年全部开复工,全年完成投资20.5亿元。规范项目管理,制发《全区计划管理办法》。项目库实施动态化管理,截至年末,全区项目库项目总数180项,其中新建15项、续建57项、开展前期30项、前期储备7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