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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编制

专项规划编制



  【专项规划编制】
  关注国家级规划编制动态进展,发挥规划导向作用,做好规划衔接与落实,科学谋划林区长远发展。按照国家推进林业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多次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汇报"大兴安岭跨两省区地权、省属行政权、国家林权的特殊区情”,并根据本区的特殊性,对呈报国务院的《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进行修改,强调"坚持分类施策、分步实施。考虑国有林区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科学合理确定改革模式,不搞一刀切,循序渐进”。提出林区改革总体思路,编制完成《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改革重组方案》和《大兴安岭国有林管理机构组建方案》。配合行署发改委对各县区林业局进行实地调研,在征求各方面关于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后,形成全区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会同地区环保局编制完成《大兴安岭地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和《地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全年完成44项改革任务中的16项。组织编制《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实施方案》,保证新增天保工程财政资金4.87亿元的及时拨付。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提报"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要求,编制完成《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十二五”总结及"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提报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