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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资金

基本建设资金



  【基本建设资金】
  全年向省厅申报项目6类,地本级到位资金38 571.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资金26 574.4万元,财政部门争取资金11 997万元。通过争取中央、省资金支持,研究各项政策及市场化融资等措施,支持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等项目建设。中央下达国有林区棚户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金13 651.4万元,推进各县、区、林业局按照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进行工程建设。安排地方政府公路前期费用3421万元资金。安排15 000万元用于支持大项目建设,其中地方加格达奇区卫东大街下穿铁路通道项目7 000万元、阿加公路甘河大桥工程8 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