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责任制考核
目标责任制考核
【目标责任制考核】
1月26日,行署召开2014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与38个单位签订《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在明确以事故指标为重点的"一票否决”事项基础上,将"重大事故隐患未按期完成整改和销案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未及时打击或取缔的,新改扩建项目未依法履行‘三同时’审核备案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未贯彻落实的”等事项纳入《县、区、林业局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中,提高扣分比重。12月末,行署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38家签状单位《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进行最终评定,优秀单位有:呼中区、加格达奇区、塔河县、十八站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韩家园林业局、中石油大兴安岭销售分公司、加格达奇嘎仙机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地区电力工业局、天利燃气有限公司、行署安监局、地区消防支队、行署煤管局、地区质监局、行署教育局、行署卫计委、行署营林局、行署工信委、行署水务局。达标单位有:呼玛县、漠河县、新林区、松岭区、图强林业局、加格达奇林业局、古莲河露天煤矿、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神州北极木业有限公司、国林旅游有限公司、大兴安岭中燃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行署公安交警支队、行署交通局、行署住建局、行署国土资源局、行署农委、行署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