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精神,制发《大兴安岭地区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任务落实到15个部门,并予以监督推进。制定《关于加快全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区林业局建立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构建以创业辅导、咨询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支持、融资担保、人才培训等内容为重点,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适应新形势要求,启动地区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改工作。开展地级林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会同行署营林局制定工作意见,恒友公司等4户申请认定的企业获地级林业龙头企业认定,通过《关于认定大兴安岭地级林业龙头企业的通告》印发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