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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监管
资源监管
【资源监管】
执行国家林业局停伐决定,全区9个有木材生产任务的林业局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停止采伐。审核和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适时开展凭证采伐检查,确保采伐许可证核发质量。全年审核发证17 215份,拨交林木采伐蓄积94.95万立方米、出材25.02万立方米,分别占采伐限额的55.01%和出材计划的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