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运输管理
运输管理
【运输管理】
制发大署资字〔2014〕17号《关于对出区公路木材运输证办理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原来由地市资源管理部门签发的省公路木材运输证,调整为由县、区资源管理部门签发。开展木材运输证旧证换新证工作,根据运输计划及拔交办证数计算运量核发运输证,木材运输证实行核发一笔注销一笔。加强运输证存根核查工作,委托驻局监督办加强监装,木材凭证运输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