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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监管

用地监管



  【用地监管】
  按照省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要求,开展全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行署和县区林业局分别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共组建8个动态巡查小组,实现对辖区内建设用地全覆盖网格式全程监管。巡查项目255条,待巡查项目164条,巡查率达60.86%。开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实现"专机、专线”管理,每天专人负责定时上网录入和监测各类供地信息情况。各县区及时准确地填录、上传土地供应信息和土地开发利用信息,实现土地宏观调控,接受社会监督。全年上传发布各类信息37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