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防震减灾宣传

防震减灾宣传



  【防震减灾宣传】
  利用"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大地震”等重大纪念日,组织全区地震、民政、应急办、电视台等11个部门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摆放防震减灾知识展板,悬挂标语横幅。在大兴安岭电视台生活频道播放"公众减灾”知识,通过《大兴安岭日报》刊发"防震减灾小知识”和"发生地震时如何避险”等专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