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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

教育督导



  【教育督导】
  完善教育督导制度,组建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教育督导委员会,构建行署领导、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教育督导管理新体制,县区政府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建立对县区局及学校责任区督学制度。启动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选聘39名地级兼职督学,开展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方面等专项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