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重点文物保护
重点文物保护
【重点文物保护】
以清代墨尔根至漠河驿站驿道遗址列为第七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契机,对全区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规划。3月,完成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立项报告文本编制及保护规划项目预算文本工作,经省文物保护项目专家组论证后报国家文物局审批,10月,获国家文物局批复,12月,保护规划项目概预算上报省文化厅履行批复手续。呼玛县知事公署和新林区大乌苏彩虹桥被列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呼玛县知事公署保护项目50万元省专项资金到位。